外.遇拋家棄子,事後又被外.遇對象拋棄,如果你是元配,還會願意接納對方嗎?抑或者你是那個對婚姻不忠的,還能無心無愧的要求回原家庭複合嗎?
(網路示意圖)
(網路示意圖)
對不起,我知道我錯了,我不應該為了跟他在一起,丟下你還有我們的 6 個兒女。
我很謝謝您能體諒我當時在宜蘭跟人家搞一.夜.情生下來的大女兒,我流浪到高雄你還願意為了我努力,也謝謝你願意再跟我生下 6 個兒女,我真的很對不起你!
「我到底看了什麼?這應該不是女方自己打的吧!」
網友對這篇已經完全刷新三觀的文章表示無法置信,怎麼會有人都已經生了7個小孩了(1個一夜情,6個婚生),還可以把婚姻和感情當兒戲?
女方半夜發,頓時湧入近4000則留言。
(網路示意圖)
「太複雜了,回去如果又看到一個帥哥,會不會又走了,不要再給小孩2次害,愛他就不要傷害他們!」
「所以一共是7個小孩?S先生還願意養那麼多小孩,真辛苦!」
「雖然我一直鼓勵別人多生小孩增產報國,但是看到您的情況...很擔心孩子的未來生長耶 ......」
「你先學會愛自己再找S先生吧!因為連續的外遇出.軌行為,一時要讓人原諒或諒解真的很困難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