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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歲少女刺殺強暴犯被抓,法官霸氣:「錢我來付 」卻被高層警告

兩性與生活

 
    

之前我們報導了一篇「少女闖入強暴犯家持刀刺殺報復」的新聞。6年前,14歲少女曾被一名育有2子的56歲男子性侵,但對方鑽法律漏洞逃過刑罰,只做了社區服務,便回到社會。更過分的是,事後男子竟開始霸凌、持續性騷擾該少女,導致尚未從性侵傷痛走出的她,罹患嚴重精神疾病。

 
少女在忍無可忍情況下,持刀闖入男子家,刺殺報復,最後男子緊急送醫後撿回一命,而少女被以蓄意導致嚴重傷害的殺人未遂罪名起訴。

 

 
 
 

少女請求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強納森 (Jonathan Durham Hall),改判罪刑較輕的嚴重身體傷害罪。她的辯護律師也說:「不論當年判決是對是錯,這位14歲少女對當時的司法系統大失所望。法官大人請主持公道,讓今天的司法不會令她失望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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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法官在得知事件來龍去脈後,宣布少女不用入獄,「如果把妳這樣的倖存者送入監獄,會令法律蒙羞。法律已經背叛過你一次,絕不能再次背叛妳。」他判處少女接受兩年更生令的社區刑責,無需入獄,還表示若法庭要徵收附加費用,「如果有人強迫妳賠償,錢我來付!」

 

 

然而正當大家欣慰這「遲來的正義」,司法行為調查局卻指出強納森法官「不公正」。調查局在一份聲明中表示,聽取開庭錄音檔後,「大不列顛大法官和皇家首席大法官認為,此判決有失公允,且強納森法官的偏頗評論也是件不恰當的行為。」並寄給強納森法官一份正式警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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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多網友大感不滿,紛紛聲援:「他聽起來是個真正像樣的法官,他做了正確的事情!」、「這少女根本不用站上法庭的,真是一群人渣!」、「終於有一位法官懂得常識、禮貌,還有同理心了,需要更多像他這樣的人!」、「他是一位頂尖法官,也是一位值得敬仰的紳士,在他做了對的事之後,那些上位者以條規來判定他不公正太噁心了!」

來源:Metro|DailyMail

 

難怪大家愈來愈對司法失去信心…..

via TEEPR